標題 | 檢送本縣113學年度國中教師超額暨縣內介聘作業相關規定及表件資料,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4-02 00:00~2024-04-0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02 16:25:37 |
訊息內容 |
一、申請超額暨縣內介聘教師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教師證、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研習等影本各1份,正本應送學校人事人員核對,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切結書、同意書應繳正本,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於積分審查時憑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