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 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1-25 00:00~2024-02-0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25 14:59:09
訊息內容

主旨:「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8日部退五字第113565737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各1份。
二、前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113.1.12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