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教人員得否請領其(外)祖父母之喪葬補助費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0-03-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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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6 00:00
更新時間: 2010-03-26 10:05:30
訊息內容
有關公教人員之(外)祖父母如無子女或子女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無力謀生,並由公教人員於申報所得稅時列為扶養親屬,依規定得請領其(外)祖父母之喪葬補助,並與其(外)祖父母是否有其他扶養親屬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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