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公教保險類新增「112年10月1日起,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不論投保年資及領取金額多寡,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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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3-10-25 00:00~2023-11-0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25 08:32:46 |
訊息內容 |
主旨:為配合銓敘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宣導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有關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已於112年9月30日屆期,因涉及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未來退保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權益,爰函轉銓敘部及衛生福利部相關函文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被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