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秘書長訂定「轉型正義教育學習架構」一案,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7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0018363號函辦理。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秘書長函影本及轉型正附件 義教育學習架構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