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 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中央選舉委員會 報奉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 以本次選舉為限,請廣為宣導,並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6-01 00:00~2022-06-0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01 14:43:54
訊息內容

主旨:轉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奉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5日彰選一字第1110000610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央選舉委員會函影本1份。選務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