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25834號函辦理。二、為鼓勵公私場所取得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維護國民健康並提升企業形象,爰該署製作旨揭影片,透過實訪取得優良級標章之非公告場所(幼兒園、產後護理之家)現身說法,以鼓勵更多業者一起加入提升及改善場所室內空品之行列。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2j53T2krs2qF64h2_62jn6f0PfgvtCQM/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