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第二次防疫在家學習期間(110/5/29-6/14)學生幸福餐券領取及兌換方式
訊息分類 午餐秘書
公告單位 學務處幹事
日期起迄 2021-05-31 00:00~2021-06-07 23:50 更新時間: 2021-06-10 16:24:35
訊息內容

依據彰化縣政府教育處110年5月25日行政公告11004569號辦理。

  • 對象:防疫在家學習期間有提出幸福餐券申請之本校經濟弱勢學生。
  • 領券日期:請學生於接獲通知後至本校學務處領取午餐餐券。
  • 供餐日期:110/5/29-6/14。
  • 兌換方式:領券學生持餐券至本校合作商家(全家便利商店-大城大功店)兌換取餐。
  • 注意事項:
  1. 兌換餐點內容須符合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及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內容物切勿選購:玩具、泡麵、零食、含糖飲料或咖啡因飲品。
  1. 不限當天取餐,學生可一次兌換多張餐券,減少學生出門兌換次數,且取餐時間為全時段取餐。
  2. 如不便或因防疫規定無法出門,可由監護人簽立委託書,委由親友持餐券及委託書代為取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