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送檢送修正後「『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6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0312952號函辦理。 二、臺北府觀光傳播局原訂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至3月7日(星期日)舉辦「2021臺北燈節」活動,因應疫情應變規劃,延期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日)辦理,爰該局配合修訂旨揭競賽實施計畫如下: (一)收件及組裝時間:110年9月15日(星期三)至16日(星期四),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組裝地點:臺北市艋舺公園。 (三)決選時間:110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 (四)經費核銷期程:實施計畫函頒之日(109年10月16日)起至110年9月27日止。相關核銷憑證於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送至該市瑠公國民中學。 (五)作品領回:1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前。 (六)展出期間: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日) (七)因應疫情尚未趨緩,爰取消辦理頒獎典禮。 三、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修正後「『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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