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考試院頒布文官核心價值為「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請 查照轉知。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11-16 00:00~2010-11-16 00:00 更新時間: 2009-11-16 08:38:04
訊息內容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