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教人員被保險人養育3足歲以上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公保費得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11-02 00:00~2010-11-02 00:00 更新時間: 2009-11-02 09:34:20
訊息內容 有關公教人員被保險人養育3足歲以上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公保費得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一案,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