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立大城國中短期促進就業臨時人員進用甄選第2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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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09-10-13 00:00~2010-10-13 00:00 更新時間: 2009-10-13 14:48:15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四:加強各級學校學生輔導及閱讀推廣方案」之「子計畫三: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照顧計畫」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報名日期: (一)自即日起至98年10月21日(星期三)下午16時止。 (二)受理報名時間:上班時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南平路224號 電話:04-8941021#70 四、甄選名額、工作內容: (一)臨時人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中途辭職或解約時,得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決議之,若有棄權未報到或中途辭職或爾後新增缺額時,將依備取候用名單順序通知遞補。 (三)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弱勢低成就學生補助教學及課後照顧為主。 2. 協助學校文書處理工作。 3. 協助教育行政事宜。 4. 其他學校交辦事項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五、任用期限:自98年10月23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 六、薪資標準:以日薪新臺幣1000元計算,每月最多22日,每日工作時數8小時,每月含勞健保等。 七、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 (三)大學以上學歷。 八、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並加蓋私章。 (二)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請檢附最近三個月內之正面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 (四)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文件…),所有證件影本乙份由承辦單位留存。 (五)逾期及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九、甄試方式: (一)資格審核:學經歷及相關履歷資料,(具資訊專長、服務熱忱者優先考量聘 任。) (二)面試:依學經歷、表達能力、工作理念等項目評定。 (三)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十、甄選日期:98年10月22日(星期四)至大城國中輔導室報到,上午8:30起開始甄選,逾時視同放棄。 十一、甄試地點:彰化縣大城國民中學。 十二、放榜地點:甄選當日中午12點公布於本校網站。 十三、報到日期:98年10月22日下午15點整。 十四、報到地點:彰化縣大城國中輔導室。 十五、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遞補人員於接獲校方通知2日內報到,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或考試作弊情事,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三)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至98年11月30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十六、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聘用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甄選委員會決議暨相關規定辦理,如有修正並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