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以,公務員於上班時間應盡職負責,忠心努力,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10-12 00:00~2010-10-12 00:00 更新時間: 2009-10-12 11:41:48
訊息內容 請同仁勿於上班時間利用電腦網路設備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