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課程大綱及內容(如附件),請本校相關同仁優先以「數位學習」方式完成本項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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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09-10-05 00:00~2010-10-05 00:00 更新時間: 2009-10-06 08:25:22 |
| 訊息內容 |
一、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學校校長、教師兼主任及組長(含進修學校、幼稚園)、公務人員(含護理師、未銓敘職員)及約聘僱人員等,均為該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 二、依彰化縣政府98年10月1日府人二字第0980233606號函示,為宣導嚴守行政中立,各機關學校應於本(98)年度結束前,辦理至少一次之行政中立訓練,以調訓本年度尚未參加行政中立訓練之人員,執行情形並必須報府備查。 三、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規定,本訓練可採「專班訓練」、「隨班訓練」、「專題演講、座談」或「數位學習」等方式實施,本校同仁若曾於98年度內接受或參加上述方式之行政中立訓練者,請洽人事室登記。 四、爰請本校相關同仁優先以「數位學習」方式完成本項研習,並盡量於98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 五、目前可於線上進行「行政中立研習」之網站,計有「文官e學苑」、「臺北e大」、「e等公務員」及「e學中心」等網站。為協助同仁於最短時間內,以最快速的方式完成本項學習,茲提供於「E學中心」數位學習網站參加研習之操作步驟與訣覈(詳如本文件第六點),歡迎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