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98學年度第3次教育部增置專長教師甄選公告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10-02 00:00~2010-10-02 00:00 更新時間: 2009-10-05 16:08:13
訊息內容 一、依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11-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辦理。
二、甄選增置專長教師錄取科目及名額:推廣閱讀師資1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98年10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南平路224號) 電話:8941021轉20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之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第33條規定情事者。
3、男性須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基本資格:
1、具有中等學校國文科合格教師證書。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五、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證件影本,依序裝訂成冊,並請攜帶私章備用(正本驗畢發還):
1、填寫報名表1份
2、國民身份證影本1份(更名者請附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3、畢業證書。
4、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5、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6、最近三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1式2張。
7、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影本。
六、甄選方式:面試
七、甄選日期、地點:
(一)日期:98年10月9日(星期五) 上午10時。
(二)地點:本校校長室
八、錄取公告:98年10月9日下午5時以前在本校網站公佈。
九、教育部98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特別預算增置專長教師方案進用之代理教師,其薪資及工作模式摘錄相關規定如下(教育部規定如有變更,則悉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一)薪資:本方案增置專長代理教師不依學歷敘薪,以薪額190打85折計算,每月薪資以34586元計。
(二)工作模式:每週上班5日(假期比照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政府辦公日)。
1、教師差勤管理部份,依照本縣市所屬機關學校教職員工給假辦法,並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
2、上班日期間(含寒暑假及學期中),依據學校需求安排授課、教學及教育相關工作、活動。
(三)聘期:自98年10月12日起時至98年12月底止,俟99年度補助款到府並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繼續由原聘學校續聘至99年7月31日止。本方案得視教育部補助計畫期程予以中止。
(四)相關福利、待遇等權利義務事項依教育部該方案之規定,悉依教育部98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特別預算增置專長教師方案規定辦理,相關訊息可至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網」查閱,網址:http://140.111.34.155/。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