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自107學年度開始,本縣國中小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初選積分採計皆以100分為滿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8-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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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5 00:00
更新時間: 2018-01-26 10:27:23
訊息內容
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106學年度第17期校長及第18期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試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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