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申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7-05-11 00:00~2017-11-10 00:00 更新時間: 2017-05-11 08:57:29
訊息內容 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將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 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1、 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 環境教育(4小時)。
3、 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
(1) 性別主流化(1小時)。
(2) 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4小時)。
(二) 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各機關並得依施政重點、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劃辦理相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