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含糖飲品禁止進入校園供應予學生,違反者需接受營養輔導教育或講習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17-04-06 00:00~2018-04-06 00:00 更新時間: 2017-04-06 12:00:55
訊息內容 為促進學生正常發育,營造健康飲食的支持環境,本次修法將含糖飲品禁止進入校園供應予學生納入規範,任何人及食品業者均不得在本縣完全中學、國中、國小、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內,以獎勵、贈送、慰勞或販賣等方式提供含糖飲品給學生,也不得用外送方式提供含糖飲品給學生,違反者需接受營養輔導教育或講習,請貴校依規定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