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各機關奉派於假日出差之人員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得否由各機關覈實准予補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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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7-03-23 00:00~2018-03-23 00:00 更新時間: 2017-03-23 11:19:54 |
訊息內容 |
1.各機關奉派於假日出差之人員,其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得由各機關覈實准予補休。 2.所詢有關奉派於週一至週五出差執行公務,於該段期間前後以假日為必要之交通路程(假日為單純行程),或出(回)國路程中以假日為必要之交通路程(假日為單純行程)者,尚非上開105年12月13日函釋所稱假日奉派出差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無法適用該函釋就假日行程核予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