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縣府已完成106年至108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遴選作業,獲選發卡銀行為聯邦商業銀行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12-29 00:00~2017-01-05 00:00 更新時間: 2016-12-29 10:00:02
訊息內容 主旨: 本府已完成106年至108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遴選作業,獲選發卡銀行為聯邦商業銀行,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15日總處培字第1050062093號函辦理。
二、 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統一由本府辦理發卡銀行之遴選,此次遴選決議,本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警察局及消防局除外)以聯邦商業銀行為106年至108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
三、 本府擬將於本(105)年12月30日前完成簽約,聯邦銀行為趕辦106年1月初有刷卡需求之同仁,經協調將於本(105年12月29日派員至本府收取國旅卡申請書,為避免影響同仁權益,請各機關、學校承辦人員調查對於明(106)年1月份有急迫性需刷卡消費同仁,填寫所附國旅卡申請書後於本(105)年12月29日(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3時;地點:主計處四樓會議室)至本府繳交國旅卡申請書正本,並請聯邦銀行儘量於七個工作日完成後續發卡作業(聯邦銀行何小姐:02-27192233#2219)。
四、 為顧及同仁之權益,貴機關同仁於106年1月份雖未有刷卡消費之需求,仍請於106年1月12日前填妥申請書正本後逕郵寄聯邦銀行辦理發卡作業;至於貴機關學校同仁前已持有聯邦商業銀行所發行之國民旅遊卡,如仍屬有效卡者,毋需重複申請,得逕行刷卡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