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縣106年度特殊優良教師遴選事宜,請於106年2月17日前依說明事項報送相關表件以利初審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12-29 00:00~2017-01-05 00:00 更新時間: 2016-12-29 09:50:13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本縣106年度特殊優良教師遴選事宜,請於106年2月17日前依說明事項報送相關表件以利初審,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180572號函暨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規定辦理。
二、 經本府初審程序獲選為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者,將依規定遴薦參與教育部師鐸獎決選,請確實辦理校內初選,並務必檢附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各乙份,俾供評審小組檢閱\。
三、 推薦表(106年度格式已更新)及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請逕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www.boe.ch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社教科/彰化縣106年度特殊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遴選相關表件項下下載,請按填表說明進行填寫,並參考填寫範例。
四、 各校請於旨揭日期前將推薦表正本1份、影本6份(7份皆包括說明二: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及光碟乙片(包含推薦表核章掃描檔、佐證資料及會議紀錄掃描檔等3個pdf檔),逕寄村上國小教務處林錦鳳主任彙整(地址:51542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242號),相關證明文件請留校供遴選訪查小組卓參。
五、 相關佐證資料或參考資料請自行留存,收件後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