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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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11-29 00:00~2017-05-31 00:00 更新時間: 2016-11-29 13: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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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王郁媚 電話:04-7531827 電子信箱:jacqueline@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40971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規定修正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共3個電子檔)(0409716A00_ATTCH1.p df、0409716A00_ATTCH2.doc、0409716A00_ATTCH3.doc) 主旨: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 050142366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 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 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142366C號 函辦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副本:本府人事處(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含附件) 2016-11-28 08:54:39 1050004122 ■人■事■室■■■■收■文:■10■5/■11■/2■8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