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 民國105年11月4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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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11-25 00:00~2017-11-25 00:00 更新時間: 2016-11-25 13: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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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梁佳薰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jia364@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3949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書函、考試院1051104令、退休細則條文、退休細則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共4個電子檔)(0394927A00_ATTCH1.pdf、0394927A00_ATTCH2.pdf、0394927A00_ ATTCH3.pdf、0394927A00_ATTCH4.pdf)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 民國105年11月4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11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541 625481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 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 項下);檢附銓敘部書函、考試院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含 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11-17 15:10:23 1050004015 ■人■事■室■■■■收■文:■10■5/■11■/1■8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