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 民國105年11月4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11-25 00:00~2017-11-25 00:00 更新時間: 2016-11-25 13: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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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梁佳薰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jia364@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3949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書函、考試院1051104令、退休細則條文、退休細則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共4個電子檔)(0394927A00_ATTCH1.pdf、0394927A00_ATTCH2.pdf、0394927A00_
ATTCH3.pdf、0394927A00_ATTCH4.pdf)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
民國105年11月4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11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541
625481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
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
項下);檢附銓敘部書函、考試院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含
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11-17
15:10:23
1050004015
■人■事■室■■■■收■文:■10■5/■11■/1■8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