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公立中小學校長得否兼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學校執行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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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11-11 00:00~2017-05-13 00:00 更新時間: 2016-11-11 16:4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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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瑩蓉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2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38475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電子檔共1份)(0384757A00_ATTCH4.pdf) 主旨:有關公立中小學校長得否兼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學校執行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得否受校長指派兼任委辦計畫之協同計畫主持人或行政助理等職務疑義一案,經教育部釋示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7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1050129761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含附件)、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6-11-10 09:00:52 1050003919 ■人■事■室■■■ ■收■文■:1■05■/1■1/■10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