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本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之「7年內」乙節,更正為98年11月12日至10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11-10 00:00~2017-05-12 00:00 更新時間: 2016-11-10 08:33:14
訊息內容 教育處公告:
編號:10540182
主旨:<最速件>有關本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之「7年內」乙節,更正為98年11月12日至105年11月11日止,請查照轉知。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發佈單位 學管科 發佈人 吳怡靚
發佈時間 2016/11/08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105年11月4日府教學字第1050378747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原函文說明三「本(105)學年度送審作品發表期間須為99年11月12日至105年11月11日止」乙節,更正為98年11月12日至105年11月11日止,以送件佐證資料所載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