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轉(再)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10-31 00:00~2017-05-02 00:00 更新時間: 2016-10-31 1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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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3671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影本、行政院函影本、人事總處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共7個電子檔)(
0367103A00_ATTCH1.pdf、0367103A00_ATTCH2.pdf、0367103A00_ATTCH3.pdf、0
367103A00_ATTCH7.pdf、0367103A00_ATTCH4.pdf、0367103A00_ATTCH5.doc、03
67103A00_ATTCH6.doc)
主旨:有關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轉(再)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事業職務之支薪事宜,請確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0月24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145501號函
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行政院102年2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
0217871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21日總處給
字第10400441668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請各校配合辦
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10-26
08:20:53
1050003745
■人■事■室■■■ ■收■文■:1■05■/1■0/■26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