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 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以臺教法(三)字第1050135854B號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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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10-18 00:00~2017-04-19 00:00 更新時間: 2016-10-18 15: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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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黃俊宏 電話:04-7531822 電子信箱:jack75123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3557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乙份(共2個電子檔)(0355774A00_ATTCH3.pdf、035 5774A00_ATTCH4.doc) 主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 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以臺教法(三)字第1050135854B號令 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14日臺教法(三)字第1050135854E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 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法制處楊旻 睿先生(電話:02-77366772)。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2016-10-18 08:16:54 1050003636 ■人■事■室■■■ ■收■文■:1■05■/1■0/■18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