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5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5年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9-01 00:00~2017-03-0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9-01 10:21:31
訊息內容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曾意倫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zxc100233@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2913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公告影本 (共1個電子檔)(0291388A00_ATTCH1.pdf)
主旨:105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5年8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1362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檢附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13622號函辦理。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24
13:45:03
1050002999
■人■事■室■■■ ■收■文■:1■05■/0■8/■24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