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05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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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9-01 00:00~2017-03-0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9-01 10: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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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曾意倫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zxc100233@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2913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公告影本 (共1個電子檔)(0291388A00_ATTCH1.pdf) 主旨:105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5年8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1362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檢附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13622號函辦理。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24 13:45:03 1050002999 ■人■事■室■■■ ■收■文■:1■05■/0■8/■24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