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5年8月5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9-01 00:00~2017-03-0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9-01 09: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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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2826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函影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
1份(共3個電子檔)(0282617A00_ATTCH1.pdf、0282617A00_ATTCH2.doc、02826
17A00_ATTCH3.docx)
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5年8月5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5年8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0691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影本、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17
08:36:28
1050002905
■人■事■室■■■ ■收■文■:1■05■/0■8/■17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