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及「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第1點,業經行政院修正核定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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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8-15 00:00~2017-02-14 00:00 更新時間: 2016-08-15 13:4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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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27464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影本及其附件、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中小學代理教 師待遇支給基準各1份(共5個電子檔)(0274646A00_ATTCH1.pdf、0274646A00_A TTCH3.pdf、0274646A00_ATTCH2.pdf、0274646A00_ATTCH4.pdf、0274646A00_AT TCH5.pdf) 主旨:有關「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及「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第1點,業經行政院修正核定,並自104年12月27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8月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 050091449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影本及其附件、「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 研究加給表」、「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各1份 。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11 12:10:59 1050002855 ■人■事■室■■■ ■收■文■:1■05■/0■8/■11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