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檢送「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1份,並自104年12月27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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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8-15 00:00~2017-02-14 00:00 更新時間: 2016-08-15 12:23:26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2687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影本、行政院函影本及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各1份 (共3個電子檔)(0268703A00_ATTCH1.pdf、0268703A00_ATTCH2.pdf、0268703A0 0_ATTCH3.pdf) 主旨:檢送「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1份,並自104年12月27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8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88470號函辦理 。 二、依上開函之附件(行政院函說明三),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 同時兼任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併支職務加給,以 及兼任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依規定給假期間,代理人與被 代理人職務加給之計支方式等事宜,於行政院核複相關支 給規定前,仍依(參照)現行行政院及相關權責機關就主 管職務加給、導師費及特殊教育津貼所為之規定辦理。 三、檢附教育部及行政院原函影本、「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 殊教育職務加給表」各1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10 09:38:14 1050002823 ■人■事■室■■■ ■收■文■:1■05■/0■8/■10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