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8月3日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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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8-15 00:00~2017-02-14 00:00 更新時間: 2016-08-15 11:5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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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許\家榕 電話:04-753144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summer65@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2720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函(共1個電子檔)(0272058A00_ATTCH1.pdf)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8月3日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8月5日部退一字第1054131 899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 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 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三、檢附銓敘部函影本1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08 14:52:45 1050002803 ■人■事■室■■■ ■收■文■:1■05■/0■8/■08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