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8月3日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8-15 00:00~2017-02-14 00:00 更新時間: 2016-08-15 11: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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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許\家榕
電話:04-753144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summer65@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2720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函(共1個電子檔)(0272058A00_ATTCH1.pdf)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8月3日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8月5日部退一字第1054131
899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
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
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三、檢附銓敘部函影本1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08
14:52:45
1050002803
■人■事■室■■■ ■收■文■:1■05■/0■8/■08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