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振興臺東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本(105)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8-03 00:00~2017-02-02 00:00 更新時間: 2016-08-03 15: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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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2626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檢附國旅卡人工補登作業說明資料1份(電子檔)(0262664A00_ATTCH1.docx)
主旨:為振興臺東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本(105)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臺東地區觀光消費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7月29日總處培字第105004
9296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
施」(以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第1款規定略以,公
務人員請國內休假者,休假期間以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
國旅卡)於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
於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加倍補助,
至其他行業別之刷卡消費核實補助,合先敘明。
三、本年7月8日因尼伯特颱風襲臺,造成臺東地區災損嚴重,
並影響當地觀光事業營運甚鉅。又蔡總統於本年7月10日
蒞臺東勘災,指出臺東位處偏遠,資源較匱乏,允諾復原
工作中央會全力支持。是以,為活絡地方經濟,振興臺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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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收■文■:1■05■/0■8/■02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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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觀光,爰於旨揭期間,放寬公務人員持國旅卡至臺東
地區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
關規定者,得比照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
費補助規定,加倍補助。
四、檢附國旅卡檢核系統人工補登作業說明資料1份,如有操
作相關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電話
:02-27151754)詢問。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8-02
08: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