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原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依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轉任後,如調任行政院衛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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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7-12 00:00~2017-01-11 00:00 更新時間: 2016-07-12 16:5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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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盈貞 電話:04-753142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1122@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502302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原令影本1份(共1個電子檔)(0230271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原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依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轉任後,如調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現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外行政機關時,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及公務人員俸給法規之規定,重新審查其任用資格及俸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5年7月1日部銓二字第10541149271號令辦理 。 二、檢附銓敘部原令影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 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7-06 14:27:02 1050002476 ■人■事■室■■■ ■收■文■:1■05■/0■7/■07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