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請貴校確實要求人員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以維護辦公紀律,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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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7-12 00:00~2017-01-11 00:00 更新時間: 2016-07-12 16:4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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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2264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貴校確實要求人員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以維護辦公紀律,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迭獲民眾陳情反映,學校部分人員有差勤異常等情事 ,進而影響民眾洽公及學校形象。 二、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及面對到來之暑假假期,請貴校加 強宣導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正常出勤,且不得從事與公務 無關之行為,以提升行政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本府亦將 不定期派員查核。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2016-07-06 12:18:35 1050002448 ■人■事■室■■■ ■收■文■:1■05■/0■7/■06 ■無■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