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貴校確實要求人員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以維護辦公紀律,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7-12 00:00~2017-01-11 00:00 更新時間: 2016-07-12 16: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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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2264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貴校確實要求人員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以維護辦公紀律,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迭獲民眾陳情反映,學校部分人員有差勤異常等情事
,進而影響民眾洽公及學校形象。
二、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及面對到來之暑假假期,請貴校加
強宣導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正常出勤,且不得從事與公務
無關之行為,以提升行政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本府亦將
不定期派員查核。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2016-07-06
12:18:35
1050002448
■人■事■室■■■ ■收■文■:1■05■/0■7/■06
■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