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刑事警察人員刑警證於105年7月1日換發,舊證同時作廢,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7-12 00:00~2017-01-11 00:00 更新時間: 2016-07-12 16: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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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警務佐林巧聆
電話:警用747-2143:自動04-7522737
傳真:警用747-2144;自動04-7619870
電子信箱:coconnuut@ms1.chpb.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府授警人字第105022673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5年刑事警察人員刑警證新式樣1份(0226734A00_ATTCH2.JPG)
主旨:刑事警察人員刑警證於105年7月1日換發,舊證同時作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5年7月4日警署刑人字第10500042351
號函辦理。
二、檢附105年刑事警察人員新式刑警證樣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鄉鎮市農會、本縣
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縣警察局2016-07-07
10:37:06
1050002468
■人■事■室■■■ ■收■文■:1■05■/0■7/■07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