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修正「彰化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十三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6-27 00:00~2016-12-27 00:00 更新時間: 2016-06-27 14:44:34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王郁媚 電話:04-7531827 電子信箱:jacqueline@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2037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要點1份(共1個電子檔)(0203764A00_ATTCH1.doc) 主旨:修正「彰化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十三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檢送「彰化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1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法制處(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含附件) 2016-06-21 16:18:52 1050002225 ■人■事■室■■■ ■收■文■:1■05■/0■6/■21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