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訂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團體績效評比獎勵及表揚要點」,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6-18 00:00~2016-12-18 00:00 更新時間: 2016-06-18 10:49:33
訊息內容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瑩蓉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2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1973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表揚要點等資料(電子檔共3份)(0197372A00_ATTCH19.doc、0197372A00_ATTCH
20.doc、0197372A00_ATTCH21.doc)
主旨:訂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團體績效評比獎勵及表揚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考試院「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
6條及行政院104年2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4361號函規
定,爰訂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團體績效評比
獎勵及表揚要點」(下稱表揚要點),並自105年1月1日起
實施。
二、旨揭表揚要點係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19日召開
研商「各機關競賽獎金發給情形調查分析及後續處理規劃
」會議決議而擬訂,而本府前已據以訂定「彰化縣政府暨
所屬各機關學校優秀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茲因該要點
並未將團體獎勵納入規範,為使各主辦機關辦理業務績效
評比或競賽活動,對於達成目標且表現優良之機關(團體
)有核予獎勵之依據,爰訂定本表揚要點,內容重點臚列
如下:
1
1050002105
■人■事■室■■■ ■收■文■:1■05■/0■6/■13
■有■附■件■■■■
88
第2頁, 共2頁



(一)對於業務績效評比或競賽活動表現優良之機關(單位),
主辦機關得予以獎勵。
(二)訂定業務績效評比或競賽活動之每一獲獎團體獎勵額度
,僅得核發1萬元以下之等值禮品(券)。
(三)各主辦機關辦理業務績效評比或競賽活動,應依撙節、
覈實及避免寬濫之原則,優先考量運用敘獎、提供進修
及依法優先陞遷等獎勵方式激勵員工。如仍有核發等值
禮品(券)做為獎勵方式之必要者,應於評比或活動計
畫內容詳述評比項目、評分方式(內容)、得獎名額及
獎勵額度,並簽會機關內之人事及主計單位。
(四)辦理本要點所需獎勵以及表揚經費,由各主辦機關相關
預算支應。
(五)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得
準用本要點規定辦理。
三、檢附旨揭表揚要點、表揚要點總說明及表揚要點逐點說明
各1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副本:本府人事處考訓科2016-06-13
1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