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民國105年5月4日修正發布並o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5-27 00:00~2016-11-26 00:00 更新時間: 2016-05-27 16:47:09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曾意倫 電話:04-753144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zxc100233@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1716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書函影本、考試院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公務人 員資遣事實表各1份(共4個電子檔)(0171695A00_ATTCH1.pdf、0171695A00_ATTCH 2.pdf、0171695A00_ATTCH3.doc、0171695A00_ATTCH4.doc)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民國105年5月4日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5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5410 2627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書函影本、考試院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條 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公務人員資遣事實表各1份。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5-25 15:01:12 1050001879 ■人■事■室■■■ ■收■文■:1■05■/0■5/■25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