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人事資料統計服務申請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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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5-20 00:00~2016-11-19 00:00 更新時間: 2016-05-20 11:52:32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梁佳薰 電話:04-753144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jia364@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1612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人事總處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人事資料統計服務申請作業要點」及 逐點說明(共2個電子檔)(0161270A00_ATTCH1.pdf、0161270A00_ATTCH2.docx)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人事資料統計服務申請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5月10日總處 資字第1050041199號函辦理。 二、旨揭服務之申請應使用「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 統」(以下簡稱WebHR系統)進行操作,惟WebHR系統相關 功\能建置尚未完成前,得填寫書面申請表,並檢附相關附 件,免備文以電子郵件(莫小姐:mo@dgpa.gov.tw)提出 申請。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提供人事資料統計服務申請作業要點」及逐點說明各1 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府人事處 副本: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6-05-17 08:21:03 1050001760 ■人■事■室■■■ ■收■文■:1■05■/0■5/■17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