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茲修正發布「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十點規定,並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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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5-09 00:00~2016-11-08 00:00 更新時間: 2016-05-09 09: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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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張寶儷 電話:04-7531880 電子信箱:a63020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08654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要點暨修正對照表(電子檔2個)(0086547A00_ATTCH1.pdf、0086547A00_ATTCH2.p df)主旨:茲修正發布「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十點規定,並自105年6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審查要點條文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法制處(含附件)、本府教育處2016-05-04 08:29:05 1050001554 ■人■事■室■■■ ■收■文■:1■05■/0■5/■04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