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行政院訂定「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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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5-09 00:00~2016-11-08 00:00 更新時間: 2016-05-09 08:57:28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梁佳薰 電話:04-753144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jia364@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14051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函、「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及逐點說明(共3個電子檔)(014051 2A00_ATTCH1.pdf、0140512A00_ATTCH2.docx、0140512A00_ATTCH3.doc) 主旨:行政院訂定「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5年4月26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39810號函辦理 。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 及逐點說明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4-29 15:42:51 1050001513 ■人■事■室■■■ ■收■文■:1■05■/0■5/■02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