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50049488B號令修正發布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5-09 00:00~2016-11-08 00:00 更新時間: 2016-05-09 08: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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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瑩蓉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2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13943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共3件電子檔
)(0139439A00_ATTCH1.pdf、0139439A00_ATTCH2.odt、0139439A00_ATTCH3.pdf)
主旨:「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50049488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49488E號
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
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含附件)、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6-04-27
08:34:52
1050001457
■人■事■室■■■ ■收■文■:1■05■/0■4/■27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