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4-14 00:00~2016-10-14 00:00 更新時間: 2016-04-14 14: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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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張寶儷
電話:04-7531880
電子信箱:a63020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11995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參考原則乙份(電子檔1個)(0119955A00_ATTCH2.doc)
主旨:修正「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5年4月11日屏府教學字第10511032800
號函辦理。
二、原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介聘他縣市服務
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二款「年資積分」第一目「在本縣(市)
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連續服務,每滿ㄧ年給二分」審查參
考原則漏列「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得以採計」ㄧ項,爰檢送
修正後「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他縣巿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請轉貴屬知悉。
三、另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介聘他縣市服務
作業訊息皆公告於本縣教師甄選介聘天地網站(網址:htt
p://163.23.89.100/boe/),請轉知教師隨時至前揭網站
瀏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2016-04-12
15:30:58
1050001271
■人■事■室■■■ ■收■文■:1■05■/0■4/■12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