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為因應105年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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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4-07 00:00~2016-10-07 00:00 更新時間: 2016-04-07 16:10:06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書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1073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因應105年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並置於該總處網站「業務Q&A」項下,請查照自行上網查閱\。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3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5003 6930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Q&A修正內容:新增Q14「低溫寒害可否發布停班停 課?」,另Q11「訂定『各地區雨量警戒值』之目的為何? 」、Q13「高溫期間可否發布停班停課或採取其他因應方 式?」及Q45「天然災害發生經學校發布停止上課時,其所 屬教職員工應否到校上班?」酌作雨量值及文字修正。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6-04-01 09:25:00 1050001170 ■人■事■室■■■ ■收■文■:1■05■/0■4/■01 ■無■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