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縣國民中小學98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遴選日程表、申請表、個人資料表及代表名單表格供參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06-04 00:00~2009-07-04 00:00 更新時間: 2009-06-04 15:01:48
訊息內容 一、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於任期屆滿前兩個月(每年六月或十二月)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本府提請校長遴選委員會審議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符合前列規定需申請延任之校長,請於98年6月18日前檢附校務發展計畫報府審議。
二、本縣國民中小學98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遴選,任期屆滿(滿4年、8年)之校長、有意申請之現職校長,請於98年6月22日、23日(一、二)兩天下午4點前向本府教育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次遴選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作業國中及國小缺額另依日程表規劃時程於本府教育資源網公告。
四、提出校長遴選申請者請提交申請表1份、個人資料表1份及書面簡報10份(簡報內含自傳、辦學理念及相關證件等,以A4單面橫式書寫並加封面,以不超過10頁為限)。
五、缺額學校及現職校長參加遴選之學校得遴選家長代表及教師代表各1名出席委員會議表達意見。家長代表可由家長會推舉代表,教師代表則由學校校務會議推舉,並請校長提出遴選申請時一併提供學校代表資料。
六、相關異動訊息將於教育資源網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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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rw.chc.edu.tw/document/UserFullDoc.php?serial=3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