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業經修訂,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4-01 00:00~2016-10-01 00:00 更新時間: 2016-04-01 11: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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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6樓
承辦人:楊裕祥
電話:04-7531918
傳真:04-7258002
電子信箱:yushang@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政陽字第10500825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修正前後對照表(2個電子檔)(0082513A00_ATTCH3.
doc、0082513A00_ATTCH4.doc、0082513A00_ATTCH5.doc)
主旨: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業經修訂,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正「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及修正前後對照表。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
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政風處2016-03-16
08:52:57
1050000918
■人■事■室■■■ ■收■文■:1■05■/0■3/■16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