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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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3-28 00:00~2016-09-27 00:00 更新時間: 2016-03-28 16:4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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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王郁媚 電話:04-7531827 電子信箱:jacqueline@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0989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令、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各1份(共3個電子檔)(0098995A00_ATTCH1.pdf 、0098995A00_ATTCH2.doc、0098995A00_ATTCH3.doc) 主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C號 函辦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含附件) 2016-03-25 09:34:31 1050001075 ■教■務■處■■■ ■收■文■:1■05■/0■3/■25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