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2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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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3-24 00:00~2016-09-2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3-24 15:15:02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蘇小姐 電話:04-753142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500918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檢附原令及其附件影本1份(共1個電子檔)(0091804A00_ATTCH1.pdf) 主旨: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2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5年3 月18日公訓字第1050003859號函辦理。 二、旨揭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 警正官等訓練等2項訓練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已登載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gov.tw)最 新消息,俾供查詢。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 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6-03-22 10:02:11 1050001011 ■人■事■室■■■ ■收■文■:1■05■/0■3/■22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