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2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3-24 00:00~2016-09-2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3-24 15: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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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蘇小姐
電話:04-753142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500918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檢附原令及其附件影本1份(共1個電子檔)(0091804A00_ATTCH1.pdf)
主旨: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2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5年3
月18日公訓字第1050003859號函辦理。
二、旨揭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
警正官等訓練等2項訓練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已登載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gov.tw)最
新消息,俾供查詢。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
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6-03-22
10:02:11
1050001011
■人■事■室■■■ ■收■文■:1■05■/0■3/■22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