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業經修訂,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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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3-24 00:00~2016-09-2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3-24 13: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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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6樓 承辦人:楊裕祥 電話:04-7531918 傳真:04-7258002 電子信箱:yushang@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政陽字第10500825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修正前後對照表(2個電子檔)(0082513A00_ATTCH3. doc、0082513A00_ATTCH4.doc、0082513A00_ATTCH5.doc) 主旨: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業經修訂,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正「本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及修正前後對照表。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 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政風處2016-03-16 08:52:57 1050000918 ■人■事■室■■■ ■收■文■:1■05■/0■3/■16 ■有■附■件■■■■ |